招标内容:在丰台区能耗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增强应用系统功能,开发相应的软件系统,通过实时监测和人工填报相结合的方式,扩大丰台区用能单位电、热、气、油、煤等能耗、水耗数据和环境数据的计量,采购和安装相关计量器具,采购和集成数据采集系统,并实现与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对接的系统建设,以及与丰台区环保、水务等系统的数据共享对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城市能耗信息管理项目的类似业绩(项目内容应包括信息系统软硬件、数据采集、计量、安装、应用开发等),需提供项目通过验收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验收报告),并提供项目用户联系方法;
3、本项目中涉及到的数据采集设备需要提供通过电磁兼容检测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设备是第三方代理产品,还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4.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4.4、城市能耗信息管理项目的类似业绩(项目内容应包括信息系统软硬件、数据采集、计量、安装、应用开发等),需提供项目通过验收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验收报告),并提供项目用户联系方法;
4.5、本项目中涉及到的数据采集设备需要提供通过电磁兼容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设备是第三方代理产品,还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原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6、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月5日 9:00 至 2017年1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月5日 9:00 至 2017年1月9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712室 开标时间:2017年1月25日 14:00 开标地点:丰台区北大街3号圣地苑宾馆三层会议室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9日 16:00 至 2017年1月25日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