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木门、钢制门、塑钢窗、外窗护栏(不含护栏材料费)、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电机电磁控制设备拆除换新等。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拟派项目经理应受聘于投标人且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6.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07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至今))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07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10.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11. 本工程不可拆包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 现场报名时需要投标人应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委托书还需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地企业提供进京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2014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特别说明: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可不提供。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 9:00 至 2017年7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18日 9:00 至 2017年7月2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阜外大街甲37号国侨宾馆539室 开标时间:2017年8月9日 10:00 开标地点:西城区阜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232室 备注: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二、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财政局http://www.bjcz.gov.cn/、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发布。
三、注意事项: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 9:00 至 2017年8月9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