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1. 招标条件
宿舍楼(15号学生宿舍楼)(整体工程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发函[2016]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北电力大学,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低压配电箱柜(货物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宿舍楼(15号学生宿舍楼)低压配电箱柜采购
2.2 合同估算价:70(万元)
2.3 供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
2.4 计划供货周期:3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配电柜、低压柜共44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其他:/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提交拟投标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并附型式试验报告;
(4)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已完成的项目单项合同额在70万元(含)以上的低压配电箱柜采购项目业绩。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持以下材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 9:00 至 2017年8月21日 17: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17日 9:00 至 2017年8月21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慧忠北里120楼4-6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 10:00 开标地点: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09号健翔园小区综合服务楼二层 备注:无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 9:00 至 2017年9月6日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