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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河流域(房山区段)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 点击次数:539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京房山发改(审)[2017]90号
公告日期:2017/8/31 截止日期: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河流域(房山区段)景观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己由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定河流域(房山区段)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京房山发改(审)[2017]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长阳镇、琉璃河镇。 2.2建设规模:工程实施面积1000亩,工程费约1213万元。 2.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已竣工类似工程(平原地区造林建设规模1000亩及以上项目)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未处于“信用中国”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状态;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须具备进京《备案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经营许可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林业工程施工;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说明:如投标人已启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在近三年(2014年08月29日至2017年08月28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处于“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3.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4.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7年08月31日—2017年09月06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外地进京企业还应携带进京《备案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及职称证书及其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施工合同(如提供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概况页和双方盖章页)]、针对本公告第3项3.4条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同时提供本单位报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扫描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及纳税人认定书(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三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8月31日—2017年09月06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盖公章)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 彩色扫描件,盖公章)所持资料一式三套(与报名代理人同一人时,且授权工作内容包括获取相关资料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上述资料。)。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购买招标文件。 纸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1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bjztb.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9353148 邮 编:1024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 编:102488 电 话:010-89368642 传 真:010-89368096 联 系 人:于晓宇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 9:00 至 2017年9月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8月31日 9:00 至 2017年9月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会议室

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3)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 8:30 至 2017年9月21日 9:00

招标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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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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